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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昌恒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
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1.会议召开时间:2018 年 8 月 6 日
2.会议召开地点:宜昌恒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。
3.会议召开方式:现场表决。
4.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:2018 年 8 月 6 日 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。
5.会议主持人:陈世波。
6.召开情况合法、合规、合章程性说明:
会议召集、召开、议案审议表决等方面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《宜昌恒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会议决议合法有效。
(二)会议出席情况
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,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。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(一)审议通过《宜昌恒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》议案。
1.议案内容:
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8 年上半年公司实际情况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,组织编写了《宜昌恒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》。
2.议案表决结果:同意 3 票;反对 0 票;弃权 0 票。
3.回避表决情况
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,无需回避表决。
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三、备查文件目录
经与会监事签名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》。
宜昌恒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监事会
2018 年 8 月 30 日